圖錄號: 2471
估價RMB: 100,000-150,000
成交價RMB: 874,000(含傭金)
紙本 鏡片(八幀)
約1836年作
識文:1. 此兩日內極思來塘照料,而他冗棼集,竟不得來,一切偏費清神,且頻令廳營傳示,但有感歉已耳。昨臨黃堰堵筑,想已閉氣。今再澆戧結實,諒即起除,臨請堰矣。浙幫各船能于太平河理齊幫次,跟接前拜庶初間江潮大汛,可過徒陽,即免掛江之患矣。奏報完竣之折,諒今日必可拜彂,過此一日,則須填十一月。知閣下早已籌定折尾敘。徐面省之語擬云,臣某將吳當運一案審辦完結,即行回省,緣嶧縣人犯尚未解到,勢必耽延數日也。漕帥處想已將折稿寄閱矣。徐處現亦亟須先彂一折,今擬就借款攤征請豁一稿。因系河道工程,照向例應會閣下前銜,未知措辭尚能妥當否。特以送批回一折一片,謹已領看折子,仍繳冰案,以便轉拜片子。徐處抽下亦須分別咨行,審明辦理也。此復并謝,順請夕安,不具。愚兄則徐頓首。
2. 昨據海洲等來稟,獲犯地方系九里七。徐,亦恐七字是集字之訛,今早向道府詢及,或云彼處有七里七及九里七等地名,未知果可靠否,如覺不類,即祈改作九里集何如,統惟酌定,順請時安,不一。徐頓首。
3. 昨夕所示第二塘折稿極妥,此塘已灌放至紹興后幫止稿,內似只寫至杭。嚴三想系定稿在先,此時自必已經更正矣。吳當運案欲嚴處分,不能有賞無罰,自是正辦,但查核恐未能即了,尚祈教之。頃見新報數紙獲陳端者,又得連遷,惟粵使殊多不利,則不可解耳。桂杏農究不知因何開缺,報片數紙奉覽,順請早安,不一。愚兄則徐頓首。鈐印:青山作主(白)
4. 初八日先彂合龍大局穩固之折,諒云溪處已先錄寄,其閉氣一折,大抵十二日可彂。星軺北返約在望間,徐病態日增,欲得星使附陳,尚未見允,倘邀祜芘得放還山,即當買舟南下耳。楚北軍務已竣,河事亦完,大抵氣機將轉,惟盼浙東大獲捷音,未知果如愿否。又頓首。鈐?。呵嗌阶髦鳎ò祝?br>參閱:1.《近代中國史料叢刊161-163林文忠奏稿》,文海出版社,1986年。
2.《林則徐全集》奏折卷第400條P225-227,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
3.《林則徐全集》奏折卷第418條P255-256,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
4.《林則徐全集》奏折卷第445-447條P296-305,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
5.《陶澍全集·奏疏四》P425-429,岳麓書社,2010年。
說明:本拍品為林則徐信札四通,其中三通寫于道光十六年(1836),時林則徐任江蘇巡撫暨升任湖廣總督前一年,信中詳細提及此年一驚天大案,即林則徐負責的兇犯吳當運一案,查《林則徐全集》奏折卷,僅此案林則徐上奏道光皇帝四次之多,分別為《嚴緝兇犯吳當運情形片》、《擒獲吳當運及其伙黨片》、《吳當運審明正法并將案內各犯分別定擬折》、《查明吳當運案失察各員折》,當時朝野及林則徐對此事的重視程度由此可見一斑。吳當運為江蘇徐州一帶“巨惡”,其勾結亡命之徒數百余人,為眾惡之首,并私藏槍械武裝伙黨,通緝流竄多年官府未曾緝拿歸案,期間殺人、綁架、訛詐、奸淫、走私無惡不作,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由信中可見,至林則徐任內其對此案非常重視,并且事必躬親,對于細節推敲亦十分縝密,如捕獲吳當運之地“九里集”之地名,亦是在上書之前由林則徐商量酌定;對于嶧縣押解犯人同樣親自移交過問,自此可窺見林則徐治官之嚴謹,同時也是此案能迅速了結之原因。
LIN ZEXU LETTERS ABOUT WU DAYUN'S CASE, ETC.
Ink on paper, mounted (eight pieces)
Dated about 1836
22.5×12cm×8
RMB: 100,000-150,000
作者簡介:林則徐(1785~1850),字少穆,晚號竢邨、七十二峰退叟,福建侯官人。二十歲中舉,嘉慶十六年進士。歷任編修、監察御史、江蘇巡撫、湖廣總督等職。工詩詞、擅書法。書法初學歐陽詢,旁涉柳公權、董其昌,上溯王羲之、王獻之父子??瑫霉P遒勁,風格典雅,意態俊逸,風神瀟灑,大字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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