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24
估價RMB: 5,000–10,000
成交價RMB: 5,750(含傭金)
民國·浙江地方銀行等紙幣一組十三枚
說明:一枚浙江銀行伍分為復制品。浙江地方銀行的前身,是成立于清宣統元年(1909年)的“浙江銀行”,由當時清政府的浙江官銀號(官錢局)與商股合資而成的(資本金100萬兩,曾在上海設有分行)。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改組為“中華民國浙江銀行”,1915年7月改稱“中華民國浙江實業銀行”,資本金100萬元,由民國浙江省政府官股與商股合資經營(按官六商四的比例)。1923年3月,進行分股經營,分為官股、商股,官股改稱“浙江地方銀行”,商股仍稱“浙江實業銀行”。1929年,將“杭縣工農銀行”并入浙江地方銀行,共有資金300萬元。總行設在省城杭州,并在全省主要城市設立分行。
REPUBLIC OF CHINA PERIOD THIRTEEN PIECES OF PAPER MONEY ISSUED BY BANK OF ZHEJIANG PROVINCE, ETC.
通長:50-184mmm
數量:13
RMB: 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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