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788
估價RMB: 50,000-80,000
成交價RMB: 103,500(含傭金)
湯貽汾(1778~1853)?致朱維清有關設計園林的信札冊
紙本?冊頁(共十四頁)
識文:文略。
題跋:1. 金陵愛園落成,不獨予之心血費盡,而貞愍公在日亦極喜是園……同治丁卯臘月望后二日,愛廬主人秉仁題。鈐印:愷堂(白)?臣秉仁印(朱)?愛廬(白)?石倉山館(朱)?它卜生□(朱)
2. 湯雨生先生工書畫,入香光之室……光緒十六年庚寅臘月十九日徐□主人識,時年七十有八。鈐印:梅□(朱)
簽條:清琴遺韻。癸丑小春,可廠。
說明:朱維清上款并舊藏。曹秉仁等題跋。
按語:本拍品為湯貽汾致朱維清等信札十一通十一頁。信札圍繞曹秉仁在南京的私人別墅愛園的修建設計而展開。愛園修建自1846年,因此此冊約寫于1846年后。
愛園距湯貽汾所住的琴隱園很近,都位于雞籠山下,此園林原為湯貽汾知己汪均之所有,汪在此園未建成時不幸去世,后過渡給曹秉仁。湯貽汾是曹秉仁原配的族叔和次配的伯父,因此兩人有通家之誼,而上款人朱維清為曹秉仁侄,負責協助曹秉仁打理愛園建造以及協助湯貽汾督造朝天宮武陽會館。
在致朱維清信中,隨處可見湯貽汾對于園林設計細節的一絲不茍:“愛園新蒔之蓮共有四種并頭四照品字白蓮不知已見荷錢一二否”,“令其先將大殿川堂及東西兩廊做完,俟稍遲一二日,弟到彼看過面商”,“愛園屏間紙幅幅橫四立共六張,請即裱入屏上”,湯貽汾對于愛園的細節打理可謂是面面俱到,并據曹秉仁題跋所述,“貞愍公在日亦極喜是園,日來指點,故一切結構皆出貞愍手筆。”1847年湯還曾為曹秉仁繪制《愛園圖》,由此可見湯貽汾對于愛園的情結和重視程度。
TANG YIFEN LETTER
Ink on paper, album (fourteen pages)
Note: Dedicated to Zhu Weiqing and inscribed by Cao Bingren, etc.
Provenance: Previously collected by Zhu Weiqing.
尺寸不一(冊頁尺寸:20.5×10cm)
RMB: 50,000-80,000
作者簡介:湯貽汾(1778~1853),字若儀,號雨生、琴隱道人、粥翁、龍山琴隱,江蘇常州人。天文、地理、百家之學,無不精研,書、畫、詩、文并臻絕品。與奚岡、戴熙齊名。太平軍攻克金陵后,賦絕命四十言,投池殉身,謚貞愍。
上款簡介:朱維清[清],曹秉仁侄,負責協助曹秉仁打理愛園建造以及協助湯貽汾督造朝天宮武陽會館。
跋者簡介:曹秉仁[清],又名士虎,字愷堂,號愛廬主人,齋號石倉山館,江蘇武進(今屬常州市)人。湯貽汾侄婿。在寧波時,曾刻湯氏《琴隱園詩集》,為湯貽汾《琴隱園詩集》作跋。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